很多人都害怕孤獨,因為這代表你只有一個人。
很多人都不喜歡寂寞,因為寂寞正好就是孤獨最好的朋友。
我是個異類,我不害怕孤獨,也不討厭寂寞,它們都是我最好的朋友。
因為,我沒有朋友!
整整一個星期了,我沒開口說過一句話。當然,我不是啞巴,而是根本用不著開口來說話。
「歡迎光臨!」我走進一間便利商店,拿了我要的東西,結了帳。「謝謝光臨!」
「早!今天要吃什麼,一樣嗎?」我微笑著點了點頭。我喜歡吃同樣的一家店,同樣的一種東西。
「八十元!要環保塑膠袋嗎?」我搖了搖頭,付了錢,拿了自助餐店的便當走了出來。
黑夜又來臨了。我喜歡黑暗,因為,我的影子是黑色的,它是距離我最近的朋友。
孤獨悄悄來了。它都是一個人來,因為,它也沒有朋友。
寂寞呢?它和孤獨不是最好的朋友麼?沒錯!但是,我不要它們一起來找我!
孤獨是個可憐的傢伙。雖然,它很想找人聊天,談心裏的話。不過,很少人喜歡讓它接近。
寂寞,是個自以為可憐的傢伙。然而,就因為它以為自己很可憐,所以,其實它比孤獨更可憐!
聽音樂的時候,我會把所有的燈關掉,因為這樣才能聽見靈魂的呼吸。
孤獨問我:「你為什麼不怕黑暗?」
「因為,我和它也做了好朋友!」
「為什麼你可以和我們做朋友?」孤獨好奇的這麼問著。
「因為我是一個人。沒有朋友的一個人。」
孤獨走了。於是,寂寞也就來了。
寂寞問我:「你為什麼不買電視來看?這樣,你就不需要我了!」
「電視沒辦法讓我思考一些問題!」
「思考什麼問題?」寂寞好奇的這麼問著。
「為何我是一個人,沒有朋友的一個人?」
「我不是你的朋友麼?」寂寞哀傷的說著。
「朋友有分等級的。你們雖然可以和我的心交談,也能知道我在想什麼,不過你們卻無能為力。」
「是的!我們的能力真的很弱。不過,我卻認識很多和你一樣的人。」寂寞試著來証明它的存在。
「我知道!我每天都可以遇上像我一樣的人。不過,這些人也都會有你的同伴陪伴著,所以我們不會認識。」
「為什麼?」寂寞用著一臉迷惘的神情看著我。
「因為人們通常寧願讓自己孤獨,同時也來讓別人體會更多的寂寞。」我望著遠方的黑暗說著。
寂寞終於走了。於是,我也沉沉的睡去了。
為了要連上網路,所以我有一支室內電話。不過,它的話線插頭,老早就被我拔下來了。
一個沒有朋友的人,需要電話做什麼?都是一些打錯電話和推銷的人才會打來。
所以,我把電話插頭拔了下來。
手機呢?當然我也有。平時都是關機狀態,只有外出才會帶著它,以防遇到了危險要求救。
這一日,我要出門去辦事,所以我把手機帶在身邊。
「喂!是我。你在那裏?」我接了一通電話,是個女的打來的。
我沒說話,只有鼻頭呼出的沉重氣息。
「不說話就行啦?告訴你,今天沒把話給說清楚,我們就不算完了........」
「小姐,不管妳是誰,妳打錯電話了!」我沉了嗓子打斷她的說話,語氣甚為不耐煩。
「還裝?明明就是你!你跟她在一起是不是?哼!別以為我不知道。」
「是麼?妳從那個城市打來的?」我很好奇她聽不出兩者聲音的不同。
「我又沒回家,當然是在台北啦。你究竟在那裏?」
「承德路往車站方向,剛過劍潭。妳呢?」
「我來找Amy聊天。要不要來接我?」
「我有事。自己叫計程車吧!」
「你看你,每次都說你有事。」她氣得掛了電話。
我吁了口氣,微笑著喃喃說道:「又是一個豬頭神經病!」
人生像電影麼?我不知道!我只知道自己很喜歡一個人看電影。
我想,不會有人像我一樣,一口氣連看四場電影。當然,我不是學電影的,我只看電影!
在法國的時候,我不看電影,因為不需要。感覺上,自己好像就是生活在電影裏。
法國的女人很有味道,但是我遇到的,很多都是掛著彩虹標誌的同性戀。
所以,我在法國還是一個人,六年。
莫妮與諾絲,是我在法國居住時認識的友人。
前些日子,她們突然做了一個很霹靂的決定。那就是收拾“簡單”的行囊到台灣來找我。
為何我會說是“簡單”的行囊呢?
因為除了一人一個隨身用的包包外,再無其他累贅多餘的任何行李拖在後面跟著跑。
夠瀟洒了吧?哦,不!那是因為她們懶得去想要帶什麼東西。而且,她們早已計劃好了一連串神秘東方的 shopping大採購,包括裝東西用的各式行李箱在內,都是她們這趟來台灣找我的重點目的之一。
「你出門逛街會帶著那麼笨重的行李麼?」這是她們對我的一臉驚訝所做的說明。
「這個我當然懂,但最起碼總不至於連換洗衣褲都不帶的吧!」我看著她們兩人所揹的超可愛型包包說道。
「又穿不到,帶那種沒用的東西幹麼?」莫妮斜睨了我一眼,續道:「你難道忘了我們兩個是伊甸園天體營的創始會員,誰會來穿那種讓人感到拘束的東西了?」
諾絲聞言一樂,媚眼帶笑的摟住了莫妮 ,滑膩膩地說道:『尤其是像我們這樣的女同性戀者,對不對?』說完,兩人就在機場大廳裏火辣辣地舌吻了起來。
我知道這兩女的駭浪形跡發作起來是完全不顧場合的,一瞧不對勁,連忙硬拉了兩人就往外走。
女人,是個既複雜又詭異的綜合體,尤其是具有同性戀傾向的女人。
莫妮與諾絲,就是這樣詭譎莫測的兩個女人。
詭譎莫測?是的,就像我與生俱來的神秘感一樣。這是她們兩人對我的評論觀點。
我不愛交際。但是,只要戴上一張笑臉面具,卻可以口若懸河、長袖善舞,優遊于人生的舞台之中。
然而,這並不是真正的我。
對莫妮與諾絲而言,我也是同樣的詭譎莫測。因為,我們都是同樣的不可預測,是個很難搞懂的一種人。
或許,這就是我們會結為好友的原因吧。就像那句「物以類聚」一樣,我們都是另外的一種人。
那一種人?「非地球正常生態環境中所能培養出來的異類生物」。
名稱夠長了吧?它有個簡化之後的稱謂:「非人類!」
「如果能夠選擇,我才不要來到這個世界。有誰問過我的意見麼?沒有!他們就這樣,硬把我拉到這個混亂不堪的人類社會裏來。所以,我不信神。所以,我要依照我的理念來過生活。所以,我是個同性戀!」這是莫妮的說法。
莫妮其實長得很漂亮,很有型,很有個性。所以,諾絲才會這麼死心塌地的愛著他。
「人會有痛苦,是因為人類有思想。思想是什麼?就是一個人的靈魂。想的越多,靈魂就會成長越多,然後,也就會更加的痛苦。我,不喜歡痛苦,所以,我始終不讓自己的靈魂成長。因為,我只想當個快樂的同性戀,然後有那麼一天,帶著很滿足的微笑,死去!」這是諾絲的同性戀物語,很單純,也很執著,因為,她真的很愛莫妮!
那麼,我呢?跟兩個同性戀的女人在一起,實在很難撇清自己的彩虹顏色。
「我們雖然是同性戀,但從來不跟其他的彩虹團體人物在一起。因為這樣的圈子太過狹窄了,而且老是以為自己很可憐,所以特別在意別人看我們的眼神,搞到最後,根本快樂不起來。我們兩個會一直這麼快樂,就是因為從不參加任何的同性戀活動。別人怎麼看我們?沒想過!全球有六十億的人口,他們的看法關我們兩個什麼事?」
就因為我不是同性戀,所以莫妮與諾絲願意跟我混在一起。
她們如何知道我不是同性戀?
「因為你對我們兩個都有“性趣”!」這是莫妮直接告訴我的答案!
她說的一點都沒錯。我是個正常的男人!看著兩個赤裸的女性軀體互相纏繞、激吻、撫摸,我會沒有性趣麼?
她們不用問我,看我望著她們的慾火眼神就很清楚的了,我不是同性戀!
然而,我卻認識許多的同性戀。奇怪嗎?
「雖然你不是同性戀,但你有這方面的特質。」諾絲很認真的看著我說。
「特質?妳是說,將來我有可能會變成同性戀?」我嚇了一跳,不可置信的望著她。
「不!你不喜歡同性的。但是,你會是同性戀者喜歡的那一型。這就是你的特質!」諾絲像個專家的口吻說著。
我一直很懷疑她的這個「特質」說法。
但是,我曾遇過幾個「紅頂藝人」,他們的確對我不錯。其中有一個,長得比女人還要漂亮,還要有味道。
我的感覺?沒什麼,只是心虛。因為我不是他們彩虹圈子裏的人!
有沒有朋友,對一個人的世界來說,其實是完全沒有影響的。因為,這個世界裏的人口太多了。
認識一個人,很容易;要與另一個人相處,那就非常的不容易。所以,我喜歡一個人!
要談感情很容易,但是變心更容易。因為,這個世界裏的對象太多了。所以,我很少談感情!
「談感情,又不是一定要結婚。就算結了婚,也用不著一定要生小孩。那麼,你在怕什麼?」莫妮這麼問我。
「不是怕。而是非常怕!因為我所喜歡的對象,通常都是看起來很危險,而實際上,也真的是很危險的人。這麼一來,我就會變得看起來很不危險,而實際上,也真的是很不危險的人。所以,我註定必須在危險與不危險中掙扎,也必須在道德與不道德之間流浪。會怕,是因為曾經遇過;會非常怕,是因為這種高難度的危險遊戲,真的不適合我!」
「如果,你又遇上這種看起來很危險,而實際上,也真的是很危險的人,你還會再跟她們談感情麼?」諾絲學得很快,馬上用我的語法來問我。然後,帶著一絲隱約可見的詭譎笑容,等著她早已知道的答案。
她,當然知道我的答案!因為,諾絲就是屬於那種看起來很危險,而實際上,也真的是很危險的人。
所以,我很怕她。哦,不,錯了!是非常怕。
怕她三不五時的挑逗我,怕她清楚知道我是個並不危險的人;怕她用著似懂非懂的眼神看著我,怕她裝著似笑非笑的嘴唇誘惑我。當然,我心裏更怕的是,她真的以為,我是個並不危險的人。
「你不可以愛上莫妮的。否則,你就是個同性戀!」諾絲帶著警告的口吻告訴我。
「這是什麼邏輯?對我而言,妳們兩個都是一樣的,都是個很美的女人!」我可沒說謊,的確是這樣。
「當然不一樣!那個男人能像她這麼完美,這麼懂得我們女人的心?她是我的。誰都不可以來跟我搶!」諾絲睜著一雙俏眼,毫不妥協的盯著我瞧。然後,用著一臉的嚴肅表情對著我,很認真,也很執著,這就是她危險的地方。
「是麼?那麼如果她來愛上我呢?我想,我倒是很樂意成為這種同性戀的!」我危險的一面開始顯現了出來。
「bosh!莫妮才不喜歡你們這些男人呢!」諾絲有點急了。
「但妳卻把她當男人來看待,而她自己也是這麼覺得。不是嗎?」我帶著一臉壞壞的笑容說著。
「所以,莫妮其實是喜歡男人的。就跟妳一樣!」我斬釘截鐵的下了結論。
「bosh!bosh!bosh!」諾絲幾近瘋狂的喊著。
雨,淅瀝的下了起來,這是屬於台北的雨。就像我的世界一樣,有點冷,有點空虛。
我踩著腳下的濕泥,帶著莫妮與諾絲,慢慢穿過一片墓地。
這裏,有我四個朋友。他們是兩對情侶,同一天葬在這裏。
「他們的世界,一定很美,很快樂!」莫妮望著眼前併排的墓碑這麼說著。
「可能是,也可能不是。」我不信教,也不相信什麼永生的天堂世界。
他們可能知道自己死了,也可能完全不知道。因為空難,所以他們同一天死去,同一天葬在這裏。
莫妮與諾絲也不信教,所以我們都非常歡迎世界末日的到來。
為什麼?因為這樣的死法,保證會有幾十億的人陪著你一起死。多美,多快樂啊!
「你的朋友都不在台灣了。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回法國?」莫妮憂慮的看著我。
「你知道的。我回來台灣,並不是為了要找朋友。」我嘆了口氣:「再說吧!」
孤獨又來了。這一次,它帶了另一個孤獨來看我。
「這是另一個孤獨。它屬於神的世界。」孤獨對著我介紹這位屬於神的孤獨。
「神也有專屬的孤獨?」我好奇的問著。
「當然!因為很多人都不相信神。所以,牠很孤獨!」另一個孤獨解釋著。
「神是因為人類而存在的一種虛幻。沒有了人類,牠是什麼?」我相當不以為然的說著。
「你太過固執了!為什麼要跟別人不一樣?」另一個孤獨不解的看著我。
「怎麼個一樣法?相信牠?一會兒對著人類說:『神愛世人』!一會轉過頭來又說:『我要審判你們人類,然後降下天災、人禍,把你們這些不好的統通殺光!』牠憑什麼來審判人類?就因為牠是神?難怪沒人要相信牠!」
「你難道不希望牠賜給你永生麼?」另一個孤獨睜著大眼,好奇的望著我說。
「不要!我要永生來幹麼?讀聖經直到永遠?還是抓跳蚤當樂趣的來打發永生的時間?看著我的嘴唇,」我說:『不稀罕!』我有自己的世界,一個人的世界。雖然,這樣的一個世界並不怎麼美好,也不怎麼快樂,而且還是非常的短暫。但是,至少我不用抱著神的大腿來唱頌詞,說真的,感覺蠻噁心的!
另一個孤獨搖著頭、嘆著氣,拖著沉重而蹣跚的腳步,逐漸遠去。
我想,它始終擺脫不了成為孤獨之神的命運。就跟我一樣!
孤獨呢?它哀傷的看著我,慢慢穿過前面的一道鐵門,消失不見了。
然後,寂寞出現了。
「我知道你的痛苦。所以,我要來幫你!」寂寞戴著橢圓形的貼臉黑色墨鏡,神秘的泛著笑,看著我。
「怎麼幫我?不會又是來跟我佈道的罷?」我帶著不屑的口吻對它說。
「當然不是!我也不相信另一個孤獨背後的神,」它伸出緊握的雙手,緩緩張了開來,說道:「我的右手,是顆紅色的藥丸。它能讓你進入到最真實的人類感官世界。我的左手,是一顆藍色的藥丸。它會讓你繼續留在這個渾亂的世界裏,直到死亡到來,你都不會再有這般痛苦的感覺。」寂寞用著一臉的嚴肅表情說著。
「這麼神秘幹麼?你以為是在演“駭客任務”電影啊?!」我揶揄的朝他笑著:「那我兩顆都吃下去呢?」
「從來沒有人這麼試過的。因為,非常危險!」寂寞一個勁的搖著頭。
「怎麼個危險法?說來聽聽罷!」我很好奇。也因為,我並不是一個實際上不危險的人。
「如果你將這兩顆藥丸同時吃了下去,那麼你將會失去所有。包括你的靈魂在內。」寂寞面無表情的說著。
「沒有思想,也就是沒有靈魂。沒有靈魂,也就代表不會有任何的知覺痛苦。那麼,連鬼都不是了?」我說。
「事實上,你將會變成什麼都不是。空氣,或許還能觀察的出來,也有它的名字。但你,什麼都沒了!」
「那好!你就把這兩顆藥都給了我罷!」我用很堅定的語氣說著。
「你不後悔?」寂寞訝異的望著我瞧。
「囉嗦!拿來!」我伸長了手來要。我一直找不到殺死靈魂的方法,所以,我很興奮!
「慢!我想知道你的理由。」寂寞這個人向來就不怎麼乾脆。
「如果人死了,還有靈魂存在,那就代表還沒有死透。這樣會很累!上帝有所謂的天堂,佛教有所謂的極樂世界,現在還有什麼法輪功的“法輪世界”。說穿了,這些都是要人死後才能弄得明白。我不想知道,也不想去賭究竟有沒有那些世界的存在。因為,這些世界我都沒興趣,不想去。所以,只要我的靈魂一死,元神滅了,什麼上帝什麼教,什麼台獨不台獨,什麼黨什麼派,對我來說,統統都是個屁 !」我大聲的朝著寂寞怒吼著。
後來怎麼樣了?兩顆藥丸都給我吞啦!甜甜的味道,很順口,不難吞就是了!
然後呢?我終於來到了一個人的世界,一個連我都不存在的世界!很美,也很快樂!
不過,這些都不是我能知道的事了。因為,我已經什麼都不是,連個屁都不能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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